近年来,托克逊县委组织部突出问题导向,认真贯彻落实党组织监督管理主体责任,着力从畅通渠道、完善制度、专项整治三项举措入手,从严从实加强干部监督管理。
畅通渠道,提升干部监督实效。完善领导干部基本信息库建设,每年对科级干部重要家庭成员和社会关系、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进行梳理更新汇总,汇编成册,不定期对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核实,警醒党员领导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筑牢拒腐防变屏障;坚持干部任前公示、任前谈话、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拟提拔的干部,一律在拟提拔人员所在单位及人员密集场所进行任前公示,设立举报电话,安排专人负责,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对交流提拔、试用期满正式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集体谈话,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底线;加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力度,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清除腐败赖以滋生的土壤,遏制腐败行为。
完善制度,强化干部监督手段。严格按照《乡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管理制度》,《乡科级领导干部请销假工作流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干部请销假管理工作。坚持提醒、函询和诫勉制度,对领导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情况,及时进行提醒谈话,针对信访、举报及其他途径反映领导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组织纪律等方面的问题,书面进行函询,对造成不良影响但不构成违纪或者构成违纪但免于党政纪处分的人员,按要求进行诫勉谈话。
专项整治,形成监督工作合力。严格核查干部直系亲属在“三反斗争”中的表现,及时向县纪委、县巡察办、县政法委、县信访局等单位发函,征求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反分裂斗争纪律的有关线索,分类梳理,及时反馈给“三反斗争”专项督导组。定期组织住建局、国土局、发改委等部门领导召开协调会,进一步核实审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房产信息,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督导落实,做到早提醒、早预防,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责任编辑:塔勒哈提]
|